5.重整申请
⑴尚未进入破产程序前 债务人&债权人
⑵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 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10%↑)
⑶涉及金融机构破产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提出重整申请。
个人理解:金融机构很特殊,重整申请&商业银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6.债务人有关人员义务
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相关义务:
①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②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⑤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