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六、聘用与待遇
1、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