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采取百分制,一是笔试,二是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200分,每科100分。笔试两科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由专家组进行考评。
4、如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面试考核组可加试一道面试测试题进行确定人选。
5、文秘专业人员面试写作知识,并进行2-3个文体的写作,划定合格录取分数线60分。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录取。
六、政审和体检
按单位职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考察和体检均参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七、录用
1、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辞退。
2、县政府工作部门所招聘人员均为局属事业编制,并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安排。
八、其他事项
除县运输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由省运输管理系统统筹拨款和县医院自收自支外,其他单位人员均为县财政拨款。
本方案由绥中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612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