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2年我校第二批招聘计划共55名(详见招聘计划),主要以硕士、博士毕业生为主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接收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原则上要求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过二级、英语CET考试过六级。
(五)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在同等条件下,博士、高级职称人员优先。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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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3-3694903
电子邮箱:hhu3648241@126.com
四、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下列待遇:
(一)博士
1、提供20-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视情况帮助解决配偶工作;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成果突出的、达到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5-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成果突出的、达到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0-3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科需要、科研成果和学术地位等综合因素商定;
2、享受每年1.5万—3万元人民币高层人才补贴;
3、帮助安排配偶工作;
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理工类1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2年8月17日起至2012年8月27日下午6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到红河学院人事处或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址:红河学院人事处(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东郊),联系电话:0873-3694779,联系人:顾昊晗,电子邮箱:51976883@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验章的推荐书(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3)应聘人员获得的重要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交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对其它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到云南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结果;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