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从业经历应不少于一年,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武林路71号(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914415(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1-85212196、85211741(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