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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简章(1)

2012-08-10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方式,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8人,具体职位、名额等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同志;

  2﹒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自愿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

  4﹒具备拟任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父母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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