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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招收校内外学术型推免生简章(2)

2012-08-02 
热忱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包括我校推免生)于9月18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2.学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向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拟接收函》。

  【注意】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获得硕士生和硕博连读生接收资格的申请人,须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必须在2012年11月20日前寄送到我校相关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接收资格的申请人须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11月底前寄送到我校相关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此外,还须参加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其他

  1.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接收资格。

  2.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复试费100元。

  5.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获得接收资格的,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在网上申请系统填写所有信息。

  6.本校推免生必须获得内推资格,且需提交网上申请。

  7.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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