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药品分类管理后的流通监督管理内容,供大家学习!
(5)处方药药品、非处方药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和礼品等销售方式。
(6)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7)强调经批准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企业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4.在可控制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非处方药的零售监管政策:
(1)没有限制非处方药的开架销售方式。
(2)在对条件、登记批准程序及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控制下,允许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药品。
5.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流通监管
在药品分类管理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流通施行有效的监管,对于违规行为,将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 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广告管理、价格管理、医药产业政策等改革的系统工程,关联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后,药品零售业面临严峻的考验就是处方来源问题。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搞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竞争能力,迎接药品分类管理时代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