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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章节训练题——第二章(5)

2012-07-28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E

  【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计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2.

  【答案】AD

  【解析】(1)选项AD:“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2)选项BCE: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均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3.

  【答案】ACE

  【解析】选项B: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

  【答案】ACE

  【解析】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用于为女儿购买房屋,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体工商户业主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6.

  【答案】ADE

  【解析】选项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

  【答案】BDE

  【解析】选项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8.

  【答案】ACDE

  【解析】选项B: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9.

  【答案】DE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个人,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选项AB:外籍个人甲和外籍个人乙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均未居住满一年,因此不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选项C:外籍个人丙,一次离境超过了30天,所以不属于临时离境,2010年在我国未居住满一年,不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

  10.

  【答案】AD

  【解析】选项A:必须是居住满1年,才对境内、外所得征税;选项D: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是免税的。

  11.

  【答案】ACE

  【解析】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A正确;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而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的,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以,选项B错误;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C正确;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以,选项E正确,选项D不正确。

  12.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选项D:采取定额扣除费用的办法。

  13.

  【答案】BD

  【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14.

  【答案】ADE

  【解析】选项ADE: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选项BC的捐赠支出,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15.

  【答案】AC

  【解析】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超过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扣除;选项E:个体工商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16.

  【答案】CDE

  【解析】选项AB:按规定缴纳的工商管理费和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选项CDE:分配给投资者的股息、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和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17.

  【答案】ADE

  【解析】选项BC不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答案】ABE

  【解析】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允许计提折旧。

  19.

  【答案】CDE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的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期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等;选项B: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0.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1.

  【答案】BCDE

  【解析】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国流动的特性,因此,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

  22.

  【答案】ABCD

  【解析】个人出版作品后,因加印该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3.

  【答案】ADE

  【解析】选项B: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5.

  【答案】AC

  【解析】选项B: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选项D:演职员取得的报酬中,按规定上缴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E:在计算个人财产拍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6.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对因特殊情况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凡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该次价差收益应作为员工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7.

  【答案】CD

  【解析】选项A: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在15日内开具税收证明;选项B:开具税收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选项E:申请人与纳税人姓名、名称不一致的,税务机关只对纳税人出具证明,申请人应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其与纳税人关系的证明。

  28.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免税范围;选项E: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9.

  【答案】ACDE

  【解析】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0.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不免税。

  31.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属于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不属于免税项目。

  32.

  【答案】CDE

  【解析】选项A: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应按照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A混淆了收入和所得的概念;选项B: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DE符合税法规定。

  33.

  【答案】AD

  【解析】选项B: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l万元(含l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作为纳税单位,不实行家庭申报纳税;选项E: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4.

  【答案】DE

  【解析】选项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选项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35.

  【答案】CE

  【解析】选项A: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的,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的,证券公司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佣金支出统一按照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最高佣金费率计算;选项D:个人通过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

  36.

  【答案】CDE

  【解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37.

  【答案】ACDE

  【解析】选项B: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38.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个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而办理过户手续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9.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法自行申报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不包括取得免税所得的纳税人。

  40.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应由个体户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1.

  【答案】ABE

  【解析】选项C: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选项D: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2.

  【答案】BDE

  【解析】选项A: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因在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3.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4.

  【答案】ADE

  【解析】选项B:企业生产经营与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选项C: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5.

  【答案】BCE

  【解析】(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2)个人独资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所以,选项C不正确。(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E不正确。

  46.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7.

  【答案】CDE

  【解析】选项A: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选项B: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48.

  【答案】BE

  【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①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②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③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④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⑤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①所投资企业连续3年以上(含3年)亏损;②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③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租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④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49.

  【答案】ABDE

  【解析】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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