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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甘肃武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2012-07-26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9日,共7天。应聘人员按所应聘岗位的隶属关系在相应县(区)招聘办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市直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01—148)在凉州区报名点报名。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

  七、公布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市招聘办在武威政府网、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也可通过武威电信声讯台查询成绩。

  八、初选、体检和考察

  (一)市、县(区)招聘办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二)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结束后,由县(区)招聘办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在确定初选人员或递补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九、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分岗位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

  (二)公示、审批期间和聘用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市招聘办资格复审,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政策、岗位、程序、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县(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市招聘办派巡视组巡视。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5-2214756

  市招聘办监督电话:0935-2235559

  市招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935-223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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