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推荐免试生名额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指标,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3.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将于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前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4.请各位申请者随时关注我院主页“公告通知”栏,任何相关的信息及通知会发布该栏,由于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B座9楼
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401122 联系电话:023-63063792 联系人:李老师
网站:www.cigit.cas.cn E-mail:yzb@cigi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