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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巴中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012-07-20 
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5名。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至7月31日24:00止。报名入口(bm.e21cn.com)。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11年8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2、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三)政策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卫生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卫生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卫生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8月20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巴州区卫生局人事科。

  按政策加分后的笔试考试总成绩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zqrsj.gov.cn)、巴州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zqwsj.gov.cn)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巴州区卫生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州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对拟考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依次等额确定的拟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从排名并列的人员中抽签确定。

  列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在巴州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等而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将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报考者的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九、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十、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2131863 0827—5226513

  监督电话:0827—5246198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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