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东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和省教育厅有关具体规定,为保证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解决部分专业师资队伍紧缺现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拟招聘从事教学和科研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