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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练员简章(2)

2012-06-25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优秀教师(教练员)简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2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生填写《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4张,到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行政办公楼6楼办公室现场报名。考生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二)面试(总分100分)

  1、初试(20分)。7月2日上午对考生进行初试,考生准备2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并根据面试官的要求回答有关问题。各学科最后一名考生初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该学科考生初试成绩,并按各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考生。

  2、复试(80分)。7月2日下午进行试讲。语文学科以现行初、高中人教版教材或现当代中外作家的经典名篇为试讲内容,其他学科教师均以现行初、高中人教版教材或学科竞赛题为试讲内容。应聘者临时抽签决定讲课的顺序,并于其试讲1小时前获知试讲具体内容,每个应聘者准备1小时左右。讲课为模拟讲课,无学生到场但按有学生在场的情况讲课。运动队教练员带队训练考核。

  各学科最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该学科考生复试成绩。各面试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聘请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

  根据面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体检

  2012年7月3日,学校按要求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学校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次进行审查,于2012年7月9日将拟聘人员公示名单报市教委。

  (五)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名单于2012年7月15日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报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相关政策

  经审批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相关手续,依据政策规定落实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

  七、招聘纪律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61702909。

  (二)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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