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面:
法律还规定: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限制保险公司从事关联交易”的部分,这吸取了金融危机的教训,并明确提出保险业应建立防火墙,防范金融系统连带风险,防止损害投保人、保险人利益。?
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保险公司股权。
我国现行保险法对保险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不够完善,对某些违法行为缺乏处罚的规定,致使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应有的制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修订后的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打击保险违法行为。
作出专章规定,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法律还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保险公司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对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以及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法律还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违反保险法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