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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2012-06-20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2、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http://www.nbrs.gov.cn/);

  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6月20日—6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7月11日至1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7月底前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届时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作为参考。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及各岗位入围名单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

  六、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229032(学工部应老师)0574-88229017(人事处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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