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指定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告知有关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确定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并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科技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3715(郑老师)、87671498(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