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526016(局劳动人事处)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江路185号(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6
电子邮箱: qgjlrc@126.com
监督电话:0571-86535308(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