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MFA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加盖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艺术实践成果到我校办理资格审查。大专毕业考生须携带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请于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七、录取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重视考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具有丰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
八、培养、学位授予
采用课堂讲授、导师指导及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学生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创作并展示,通过专业考核。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必须与设计创作实践紧密相联。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东华大学艺术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九、培养费 45000元/人,分学年缴纳。
十、联系方式
1、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200051电话:021-62373355,67792430
传真:021-62378044
主页:http://yjszs.dhu.edu.cn
email:gs@dhu.edu.cn
2、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电话:021-62373714, 严老师
2012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考试科目
专业领域 | 学科方向 | 政治理论 | “专业知识”参考书 | “专业技能”参考书 |
艺术 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
具体参考书目见我校研招网(http://yjszs.dhu.edu.cn)通知 |
《设计学概论》,尹定邦著,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出版 |
《服装设计1-6》,刘晓刚 主编,东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
综合艺术设计 |
《从素描走向设计》,王中义、许江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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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综合绘画 |
《美术概论》邓福星,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年出版 |
素描造型的大学相关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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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