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确立服务大局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 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六章 党的领导
基本要求:
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客观要求。
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倡导、推动和维护作用,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领导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的基本含义 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积极倡导者 主要推动者 坚定维护者) 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权威 始终坚持依法领导 充分重视科学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