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辅导备考 >

2012年司考大纲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

2012-06-1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四章 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确立服务大局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 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六章 党的领导

  基本要求:

  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客观要求。

  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倡导、推动和维护作用,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领导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的基本含义 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积极倡导者 主要推动者 坚定维护者) 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权威 始终坚持依法领导 充分重视科学领导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