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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季度重庆开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简章(1)

2012-06-08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开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一份个人简历或自荐书。

  开县2012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实施“人才兴卫,科技兴卫”战略,提升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万名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开委发〔2011〕27号),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开县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考核聘用人才简章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开县2012年第2季度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08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需取得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职称)。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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