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报考信息 >

海南省2012年司法厅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告(2)

2012-06-07 
海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分数线划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的项目可按规定向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按规定不能复检的项目,一律不得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海南省公务员局批准后,予以公示,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海南省公务员局审核确认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咨询电话:0898-65919022

  附件 2012年海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