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1.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待公示期满,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3.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4.招聘人员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考政策规则的指导解答、招考信息的汇总报批和招考工作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云南艺术学院已整体搬迁到呈贡大学城雨花路1577号。除高职学院、附艺校、图书馆仍在昆明麻园校区外,其他部门均已在呈贡雨花校区办公,请考生相应到云南艺术学院昆明麻园或呈贡雨花校区投送自荐材料。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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