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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考须知(2)

2012-05-30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考须知

  四、其他

  1、报考时需从www.xzzsks.com.cn下载考生政审表,并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政审表(以“考生姓名-北电院”命名)发至xzmmglj@126.com。逾期不提交政审表,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期间缴纳学费等各种费用,享受国家和学院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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