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表格
表格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排。表应有自明性。
表格应编排序号。
每一表格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连同序号置于表上。必要时应将表中的符号、标记、代码,以及需要说明事项,以最简练的文字,横排于表题下,作为表注,也可以附注于表下。
表格内附注的序号宜用小号阿拉伯数字并加圆括号置于被标注对象的右上角,如:×××1),不宜用星号"*",以免与数学上共轭和物质转移的符号相混。
表格的各栏均应标明"量或测试项目、标准规定符号、单位"。只有在无必要标注的情况下方可省略。表中的缩略调和符号,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表格内同一栏的数字必须上下对齐。表格内不宜用"同上"、"同左"、",,"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或文字。表内"空白"代表未测或无此项,"-"或"…"代表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
如数据已绘成曲线图,可不再列表格。
11、数学、物理和化学式
正文中的公式、算式或方程式等应编排序号,序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当有续行时,应标注于最后一行)的最右边。
较长的式,另行居中横排。如式必须转行时,只能在+,-,×,÷,<,>处转行。上下式尽可能在等号"="处对齐。
小数点用""表示。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数的小数,一律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四分之一汉字)的小间隔分开,不用千位撇。对于纯小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
示例:应该写成 94 652023 567;0314 325不应写成94,652023,567; 314,325应注意区别各种字符,如:拉丁文、希腊文、俄文、德文花体、草体;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字符的正斜体、黑白体、大小写、上下角标、上下偏差等。
12、计量单位
论文必须采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执行。使用各种量、单位和符号,必须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13、符号和缩略词
符号和缩略词应遵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标准可循,可采纳学科或本专业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固体所公布的规定;也可以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编印的各学科词汇的用词。如不得不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时,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一一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
14、参考文献
文后参考文献要精选,应规范
-- 引用文献中书刊的层次、数量、出版年份要仔细挑选核实,因为它可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程度。如果引用一大堆教科书,SCI是不会收录这篇论文的。
-- 参考文献的编写,应遵循《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把文后参考文献编写好。
15、加注论文来源
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八六三"高技术项目等重要论文,不要忘记在篇首页地脚注明标准的资助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写出批准号,以证明论文价值。因为这类论文,其项目都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论证后批准的课题,受到国内外检索系统的重视。
16、作者简介
主要包括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主要的科技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