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林科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9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等文件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专业及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宁夏农林科学院组织实施。
三、招聘范围、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考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为201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时间为上述期限内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联 系 人:田 梅
联系电话:0951-6886776
报名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大楼10层人事处。
(三)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现场填写《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公布的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见一览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在考试前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注意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查阅。因报考者自身通讯联系不畅导致考试延误者,后果自负。
五、考试
(一)高层次急需人才招聘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只参加面试;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由我院人事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人员通过考查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如发现在报考人员中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当场取消其报考资格。
2、面试
(1)面试比例
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少于或等于3:1时,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时,在正式面试前先安排初试,再按3:1比例推荐正式进入面试人选。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科研作风,初试成绩不记入正式面试成绩。我院将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初试,也请考生于6月1日后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查询所报岗位是否属于需要参加初试类别。
(2)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与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8:00。
②面试地点: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大楼九楼会议室。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出现并列成绩时,对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后的成绩为准。
(5)体检与考察比例
按照与实际录用名额1:1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推荐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请于 6月19日后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