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新生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1.北航MBA教育中心根据新生档案及入学成绩,按照评奖条件,确定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按照申报说明如实填写《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
3.候选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填写《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单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4.根据候选人的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候选人本人及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注:奖学金申请受理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前
第五条 新生奖学金的颁发
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奖学金证书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颁发,奖金(税金由个人支付)在第二学年直接打入学生账户。
第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北航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