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第一志愿、一个专科第二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A、B、C、D、E,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三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五个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四)志愿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每个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县(市、区)招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考生志愿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