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证券资格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香港金管局放宽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1)

2012-05-23 
香港金管局放宽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

  5月22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香港金管局)宣布,将再度放宽银行的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认可机构在咨询香港金管局后,可以自行设定内部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而目前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人民币资产或者负债的20%上限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在香港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时,香港的银行会通过贸易持有人民币,而这些人民币要与人民币清算行进行结算(即平仓)。由于人民币尚不可自由兑换,可能会有外汇风险,所以此前金管局规定了银行的未平仓净额的上限。

  澳新银行高级经济师杨宇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的举措主要是调整银行管理人民币资产方面的灵活性,增加流动性,而流动性的增加对市场的人民币利率会有一定的影响。

  这是香港金管局第三次调整未平仓净额的规定,也是本年度第二次的调整。人民币未平仓净额是指资产负债表内人民币资产与负债的差额。2010年,香港金管局出台指引,规定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不得超过资产或负债(以较高者为准)的10%;2011年7月,在维持上述规定的同时,香港金管局定出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豁免权;2012年1月,香港金管局将此上限从10%提升到20%。

  香港金管局规定,由即日起,认可机构可在咨询金管局后,可以自行设定内部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同时,把现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低豁免权调高至1亿元。香港金管局表示,此次是考虑到人民币业务在香港的最新发展,以及认可机构普遍已优化人民币的外汇风险管理的情况后修改的。

  杨宇霆认为,对香港的银行业来说,这个规定出台的主要意义在于,银行管理人民币资产方面的灵活性有所提高,银行的流动性会有所增加,会使市场的人民币利率有所降低。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