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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30条”法律意见保障金改创新(1)

2012-05-23 
MBA快报:温州“30条”法律意见保障金改创新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向社会公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30条”法律意见,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温州金融改革创新。

  “30条”意见包括:1)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促进投融资环境的优化;2)积极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3)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优化金融改革法治环境等意见被放到突出位置。

  为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为全国金融改革积累经验,2012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说,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仅需要经济领域的积极作为,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大有可为。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分6大部分30条。《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的政策精神,对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措施,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应给予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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