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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3)

2012-05-2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四、新生报到

  24、以下专业的2012级新生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就读。教育科学学院:教育技术学专业;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特殊教育方向)、言语听觉科学专业;对外汉语学院:对外汉语专业;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嵌入式系统方向);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

  其余专业的2012级新生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

  25、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到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奖学金等途径解决学习经费困难的问题,具体情况可以查阅我校勤助网站。

  2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五、招生咨询电话、监察电话

  27、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ecnu.edu.cn,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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