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者,发给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完成国内外阶段培养要求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还可获得国外文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
招办网址:http://zs.cumt.edu.cn
邮箱:zsjwc@cumt.edu.cn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0516-8359027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