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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高考考生进考场不得穿校服制服(1)

2012-05-22 
四川规定:考生进高考场不得穿校服制服

  21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高考时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每科考试前接受安检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点,考试作答时须用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签字笔。

  每科考前30分钟过安检

  根据今年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语文科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门前排队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

  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橡皮等用品须去除包装

  今年,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所有科目将被取消成绩。

  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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