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文字内勤岗位卷面满分为150分,阅卷后折算成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预计于6月3日(周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般为综合性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时间为2小时;其中文字内勤岗位增加写作科目,时间为3小时。
笔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6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认知和匹配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考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联系电话:0571—87286804(沈先生)
监督电话:0571—87286020(省公安厅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