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比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体育教练员及特殊文艺类人才的,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比10以内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连江、罗源、永泰、闽清4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福州市属和5城区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