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修改
“确认”后再修改需书面申请
若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不小心点击了“最后确认我的志愿信息”,但是志愿填报的信息并非考生的意愿,如果在确认志愿信息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报告到报名点申请重新修改志愿信息。由报名点甄别其提出修改的原因,确有正当理由的,由报名点对该考生“志愿已确认”的状态设置为“未确认”,考生本人即可用考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志愿并加以确认。
要强调的是,除非得到考生和家长的委托授权,否则任何人都不可以替代考生修改志愿。若在没有得到考生和家长授权情况下修改了考生志愿,这种行为属于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志愿确认
须在6月5日17:00点前完成
据介绍,今年中考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1日到6月5日。考生必须在6月5日下午17:00点前校对和确认个人填报志愿的信息。逾期没有确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保留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并自动确认。
据悉,6月5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一到,市招考办将立即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信息将进行数据备份封盘,同时委托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经公证后的志愿数据备份盘分别交由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和市公证处封存。填报志愿工作一结束,考生可随时通过报考系统查阅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如对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封存的数据盘的信息为准。
志愿顺序
普高第一志愿不能
报择校或自筹经费班
填报中考志愿时,必须按照其招生批次顺序进行。
据悉,中招录取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普通高中补录),第二阶段是职业类学校录取。需要注意的是,除个别区、县级市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学校等级实行分批录取。独立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完成。职业类学校(有广州市生源招生计划的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实行同场统一录取。
因此,在普通高中学校的独立招生、提前批和第一至第三批的志愿中,要根据各学校所在的录取批次填报,同时规定:每批的第一志愿只可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不能填报公办高中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其余志愿则由考生自行选择所填报学校的顺序,即每批从第二志愿开始,考生可在公办高中公费、民办高中、公办高中择校、自筹经费班中任意选择,没有顺序的规定,但要遵循各区(县级市)对于志愿个数的限制。第四批为职业类学校录取,该批次内的学校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