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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海洋大学招生章程(2)

2012-05-14 
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计划招生3850人,国防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非国防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五、收费与奖贷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境贫寒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方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www.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七、其他

  1.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

  2.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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