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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2-05-13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简章

  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相关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为我院人才培养、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甘心奉献的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治学严谨,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

  4.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及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我院连续服务满6年。来院工作之前须与学院签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

  2.违约责任:引进高层次人才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离开学院(含辞聘、解聘、调离等),应缴纳违约金1万元,并退回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所有基本待遇(包括住房、资助购房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职称高聘所额外享受的校内津贴或绩效工资等)和所有追加待遇;同时,执行学院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简章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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