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2010年10月26日第76号部长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幼儿教师上岗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招聘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shrss.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省级实验幼儿园为其办理有关招聘手续,并与其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98647
联系人:徐锋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98629
联系人:朱技洲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