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2年第7号)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2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1)中共舟山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sdx.gov.cn)。
(2)舟山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zsi.gov.cn)。
(3)舟山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zshbj.gov.cn)。
(4)舟山市审计局网站(http://www.zssj.gov.cn)。
(5)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zswh.gov.cn)。
(6)舟山市港航管理局网站(http://www.zsport.com.cn)。
(7)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http://zoceanc.zju.edu.cn)。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其中,舟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公室、舟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和舟山市信息中心的信息发布平台为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有户籍要求的以2012年5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2. 年龄要求在197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3. 学历要求:一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考入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是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中,中共舟山市委党校教师3职位和舟山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职位学历要求为博士学位获得者。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 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5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