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2年高考体检已于4月30日截止。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在大量的退档案例中,总有一些考生因为不重视体检结果,或没有合理报考,最终与理想学府失之交臂,让人惋惜。这些“落榜”的例子提醒着第二年的考生,需要认真对待体检这个问题,而不要以为只是“走过场”。
而2011年,本报大篇幅报道的《失聪学子石城川被暨南大学录取》的新闻,其实也从侧面反映了志愿填报的重要性。
不重体检结果高分也“枉然”
2011年,某省文科考生陈琳,高考分数498分,超过当地二本理科省控线50分。但是她在高考体检中被查出有浸润性肺结核(活动期)。她二本第一志愿填报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平行志愿依次为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学院。二本录取时,考生的档案先是被投进了四川师范大学,但以“不符合体检指导意见中的1-6条”为由退档。第二志愿录取时,她的档案又被投进了宜宾学院,但都以同样的理由被退档,最终遗憾在录取中落榜。
“1-6”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现,原文是这样描述的“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从《指导意见》原文看来,四川师范大学、宜宾学院将陈琳退档并无不妥之处。
考生十年苦读,为的就是一朝能奔进属于自己的“象牙塔”,可考生没想到的是,高校在录取新生时,不光参考其高考成绩,还要看其身体条件是不是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填报志愿时,考生要将自己的体检结果与《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
行比对,如果您的体检结果刚好是《指导意见》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况,那建议考生最好先进行治疗,待身体康复之后再参加高考。如果考生的体检结果里有《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宜就读”的身体情况,那么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就应避开《指导意见》里公布的“不宜就读”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