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面试
采取技能考核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技能考核与综合面试各占总分的50%。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人才处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简历等相关材料,一经发现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核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验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学院考核、考察、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工作前一年期间按人事代理身份进行管理。满一年后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调入)手续。
七、待遇
1、享受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奖励、公费医疗等待遇;
2、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