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公办普通高中除农民工子女和地区之间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自愿,不得跨市招生。
此外,省市示范高中的招生指标,要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中招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并鼓励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
中职院校招生可二次报名和补录
针对中招过程中“普高热”、“职高冷”的现象,本次出台的中招方案也给出了较为完备的“解答”。
规定中职院校要通过采用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的方式,引导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并将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此外,还要通过扩大招生自主权、免试招生、与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渠道并用的方式,拓宽中职院校的招生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