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初中毕业生“升高”
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总体招生75.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5%以上,其中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人数大体相当。
另据规定,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择校生比例较去年降低
按招生政策规定,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而去年该比例是30%。和往年有所区别的是,今年我省鼓励、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调动各示范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此外,公办普通高中,除农民工子女以及地区之间教育主管部门自愿协作外,不得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