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二〇一二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晋宁县国土资源局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4名,现有在职在岗人员3名,缺编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证规划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的选址和验收;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储备和流转;承办土地开发整理技术咨询服务和农用地质量评估等业务。现因工作需要,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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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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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项目管理 |
530120101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测量工程;土地管理与测绘;工程测量与监理;测量与工程施工;土地测绘管理;土地测绘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预算与监理;工程造价预算;工程投资与管理;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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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16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2. 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 企业在职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1份;
4.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 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6. 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报名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应聘人员,须签订书面承诺书1份。
(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段女士、钱女士;联系电话:0871-7892243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每个报考人员在本县招聘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