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含文化、综合素质、面试等)统一定在5月12日—14日进行。考生持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录取
6月1日前试点院校将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考生录取信息通知其本人。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和其他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被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和报到时间以试点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及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被确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得被试点院校录取。
有关各试点院校的单招方案,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也可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