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兼业代理
(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认定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在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时,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电脑数据盘
5、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险兼业代理的运作
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的确立
保险公司与保险兼业代理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应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登记表(一式三份)
2、《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复印件
3、保险代理关系申报电脑数据盘
保险兼业代理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