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发改局的工作人员队伍现状和编制情况,急需补充工作力量,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面向全县各乡镇、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1、县能源局工作人员2名;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县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含5127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
2、男性,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类资格证者优先(具备造价工程师、招投标工程师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具备能源经济类、能源动力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者加3分);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