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人员要求: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2、工作所在单位为市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者。
二、2012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应提交材料:
1、于本处领取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认真填写。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贴于表中相应部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贴于表中相应部位)。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含肝功能、奥抗、心电图、胸透等项目检查结果)。
5、以上每人份资料封装一标准档案袋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