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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导:临床执业医师注册人员须知(1)

2012-04-28 

  一、2012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人员要求: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2、工作所在单位为市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者。

  二、2012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应提交材料:

  1、于本处领取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认真填写。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贴于表中相应部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贴于表中相应部位)。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含肝功能、奥抗、心电图、胸透等项目检查结果)。

  5、以上每人份资料封装一标准档案袋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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