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点5 矛盾发展不平衡原理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1)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非主要矛盾,解决好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就比较容易解决;非主要矛盾对主要矛盾也有影响,非主要矛盾处理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
不论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其对立的双方中总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此相应的便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一般说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 非主要方面对矛盾总体的变化、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也会互相转化。
2.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 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矛盾分析方法。 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